受有关单位委托,本公司定于2017年1月10日(周二)下午2:00在上海市福州路515号三楼拍卖厅举行拍卖会,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详见《拍卖目录》,[]内金额为拍卖保证金)
1、
祝桥镇盐仓老街43号商铺的三年期租赁权,使用面积约800㎡[15000元]
2、
祝桥镇东海大沙路26号商铺的三年期租赁权,建筑面积约135㎡[12000元]
3、
祝桥镇东海大沙路30号商铺的三年期租赁权,建筑面积约211㎡[25000元]
4、
祝桥镇浦红东路17-3号商铺的三年期租赁权,使用面积约55㎡[3000元]
5、
车床、刨床、活性炭吸附净化装置(报废)等一批[10万元]
6、
沉石、锚链、废钢;空调、吊灯、打印机、冰箱;工作台;电脑、打印机;家具等报废物资一批[1万元]
二、咨询展示
1、自拍卖公告刊登之日起至拍卖会前9:00—17:00(节假日除外)Tel:51701227
2、竞买人向本公司领取《看样单》,在约定的时间看样。
三、注意事项(详见《拍卖特别规定》)
1、竞买人在拍卖会前应持有效证件办理登记手续【物资设备竞买人必须为上海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协会会员单位并出具上海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协会的鉴证文书及《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备案登记证明》】。
2、竞买人在拍卖会前应交付拍卖保证金【物资设备申请人(出票人)名称与《营业执照》名称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