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委托,本公司自2017年2月21日(周二)至2月24日(周五)在“公拍网”(www.gpai.net)、上海市公共资源拍卖中心(黄浦区乔家路2号)举行拍卖会。现公告如下:
公司地址:上海市福州路515号3楼(线下接待)
咨询电话: 021-51701227(节假日除外)
拍卖会时间:2017年2月21日(星期二)-2017年2月24日(星期五)
本次拍卖分为:在线72小时竞价和网络现场同步拍卖两个阶段
在线竞价阶段:2017年2月21日13:30至2017年2月24日13:30,竞买人资格及出价带入网络现场同步拍卖,其最高出价为网络现场同步拍卖的起拍价
网络现场同步拍卖阶段:2017年2月24日(星期五)13:30开始至拍卖会结束
一、拍卖标的:(【】内为保证金)
1、宝山区宝钢二村76号104室住宅,建筑面积46.69㎡【20万元】
2、宝山区菊太路999弄183号402室公寓,建筑面积53.88㎡【20万元】
3、静安区阳曲路470弄43号303室公寓,建筑面积47.8㎡【20万元】
4、宝山区高逸路196号1层店铺,建筑面积98.04㎡【20万元】
5、江苏长江石化交易市场有限公司持有的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限售流通股64.6681万股【50万元】
二、注意事项:(详见《拍卖特别规定》)
1、公告之日起接受咨询,咨询时间:2017年1月20日—2017年2月24日,预约看样。
2、5号标的竞买人应为合法存续的境内单一企业法人或自然人,有足够能力支付股权转让价款,无欺诈和不良经营记录。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等规定的相关条件。
3、5号标的竞买人须签署关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大、小非股东上市限售期的承诺。
4、竞买人在标的拍卖结束前,可在公拍网上申请参拍并使用银联在线支付保证金,获得参拍权限。
5、竞买人线下报名及交付保证金(银行转账、POS机、支票等)截止时间:2017年2月23日(周四)16:00,保证金须在截止时间前到账。
6、保证金汇入账户:
户名:司法拍卖资金监管专户08
账号:11015037845005
开户行:平安银行上海市北支行
7、享有优先购买权人须经委托方确认后,到拍卖现场参加竞拍。未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的或未到拍卖现场参加竞拍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特别提示】买受人支付拍卖佣金,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的相关条款收取:拍卖成交价200万元以下的,收取佣金的比例3%;超过2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收取佣金的比例1.8%;超过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收取佣金的比例1.2%;超过5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收取佣金的比例0.6%;超过1亿元的部分,收取佣金的比例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