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有关单位委托,本公司定于2018年3月15日(周四)下午2:00在上海市福州路515号三楼拍卖厅举行拍卖会,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标的信息详见《拍卖目录》、[]内金额为拍卖保证金)
商铺租赁权类(商铺保证金详见目录)
祝桥镇东海大街41号,建筑面积94㎡
祝桥镇东海大街1号,建筑面积60㎡
祝桥镇东海大街13、15号,建筑面积共183㎡
祝桥镇东大街24号,建筑面积14㎡
祝桥镇南北大街34号,建筑面积18㎡
设备类一:轮胎吊2台[保证金20万元]
设备类二:镗床、摇臂钻床、冲床等[保证金1万元]
物资类:报废钢丝绳、保温箱、冷柜、剪板机、货架、厨房设备等[保证金1万元]
二、咨询展示
在拍卖会前看样,详情咨询Tel:51701227。
三、注意事项(详见《拍卖特别规定》)
1、竞买人在拍卖会前应持有效证件办理登记手续【物资类竞买人应为企业法人;物资竞买人应提交《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备案登记证明》;设备类一竞买人需提交含“安装、销售大型港口装卸系统和设备,可用整机运输专用船从事国际海运”经营范围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起重机械A级资质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设备竞买人应在看样前签订《竞买协议》,并在3月14日16:00点前递交《整机运输方案》,经委托人审核通过后参加拍卖会;设备类二竞买人需提交含《机械设备制造维修销售》经营范围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竞买人在拍卖会前应交付拍卖保证金【物资设备申请人(出票人)名称与《营业执照》名称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