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青莲阁拍卖有限责任公司拍卖公告
受有关单位委托,本公司定于2014年7月22日(周二)下午2:00在上海市福州路515号三楼拍卖厅举行拍卖会,现公告如下:
一、 拍卖标的(详见《拍卖目录》,[]内金额为拍卖保证金)
房产:
闵行区莘建路376弄15号103室公寓,建面186.68㎡(以房地产交易中心登记信息为准) [保证金30万元]
商铺租赁权:
1、祝桥镇祝振街28号商铺三年期租赁权,建面约14平方米 [15000元]
2、祝桥镇祝振街34号商铺三年期租赁权,建面约14平方米 [15000元]
3、祝桥镇南北大街43号商铺三年期租赁权,建面约15平方米 [10000元]
物资:
1、造型机、抛丸机、射芯机等(散件);车床、钻床;装载机等 [保证金5万元]
2、数控机床、加工中心等;空调;移动厕所、岗亭;报废架子(散件)1个;水洗机、烘干机(散件);更衣箱等 [保证金2万元]
车辆:
皇冠轿车;金龙、宇通、江铃全顺客车等10辆(均带牌)[保证金1万元/辆]
二、咨询展示
1、自拍卖公告刊登之日起至拍卖会前9:00-17:00(节假日除外) 电话:51701227
2、竞买人向本公司领取《看样单》,在约定的时间看样。
三、注意事项(详见《拍卖特别规定》)
1、竞买人持有效证件办理登记手续【物资类标的的竞买人必须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备案登记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
2、竞买人必须交付拍卖保证金【物资类标的的竞买人必须交付票据类拍卖保证金,且在拍卖会前到本公司账户。申请人(出票人)名称须与相应证照企业名称一致,申请人(出票人)为个人的票据、汇款和现金均不受理。一份保证金领取一张号牌,一张号牌竞拍一个对应的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