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权利人:公司; 估价对象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为出让,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地号为奉贤区平安镇12街坊51/13丘,宗地(丘)面积8860.7㎡,使用权面积8860.7㎡.使用期限自2009年7月24日至2059年7月23日止,估价对象红线内土地开发程度达到“五通一平”(通上水,通下水,通讯,通电,通路),根据上海市房屋土地管理局于2003年的《上海市基准地价表》,估价对象土地等级为上海市九级地区,土地四至为:东临新四平公路,南近未建设用地,西近未建设用地, 北至河流
两幢建筑物情况:
1幢1号建筑面积为2163.34平方米,总层数为3层,钢混结构,外墙为涂料,局部幕墙,安装塑钢窗,水泥地坪。
1幢2号建筑面积为2553.44平方米,总层数为4层,钢混结构,外墙为涂料,局部幕墙,安装塑钢窗,水泥地坪。
上述建筑物主体已完成,外墙已粉刷,已现处于停工状态。
2014年6月30日拍卖成交